11月7日下午,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北京天同(上海)律師事務所共同主辦的“2022中國企業網絡安全數據合規研討會”在北京天同(上海)律師事務所舉辦,多位學界、實務界專家濟濟一堂,就企業互聯網安全及數據合規問題發表真知灼見,碰撞思想火花。
本次研討會在鄒曉晨律師與黃云艷律師的主持下正式拉開序幕。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副秘書長兼投融資服務辦公室主任何偉,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郝作成,上海市北數據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湯國強及上海虹橋海外貿易中心合作促進會秘書長田曉紅列席會議,來自企業的高管也積極參與研討。
會議伊始,鄒曉晨律師結合其在網絡安全法律糾紛、網絡知識產權訴訟與爭端解決領域的實務經驗,介紹了異地多活架構對互聯網企業的重要意義,由此展開討論了當今立法形勢下互聯網企業在跨境數據合規方面的主要路徑,而跨境數據合規的路徑選擇主要依據四點進行判斷:1.出境數據類型;2.企業是否為CIIO;3.企業處理及出境的個人信息所涉及的個人信息主體數量;4.數據跨境是否為跨國公司或關聯公司之間的數據處理活動。
何偉副秘書長在發言中強調,隨著經濟的進一步深化,數字經濟的前景可期。海量數據不斷地產生,無論是新興還是傳統行業的企業,都希望能夠不斷累積數字資產,并且通過對數據的深度挖掘和精準分析,獲得更高的商業價值。而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會改變現有的交易方式、貿易方式,而新的商業模式也意味著會蘊含巨大的風險。比如,實踐中出現了大量的不當使用網絡爬蟲技術的案例,對企業來說,需要注意的是避免違背數據權利人的意愿、超出數據訪問授權范圍抓取數據;避免使用對所訪問的計算機系統有害的技術手段進行訪問;抓取信息前應先辨別是否含有個人隱私信息、商業秘密等,內部公開數據可以依職權抓取,但應遵循公司正常的訪問途徑。
郝作成主任提出,目前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核心的網絡數據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企業,都要從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下,重視網絡和數據合規工作。這里需要法學專家、律師等法律工作者,以法律手段,為企業數據合規貢獻法律人的智慧,通過數據合規促進、保障中國企業的高質量、可持續的發展。
田曉紅秘書長指出,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加強,中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之前的貨物貿易為主逐漸轉變為以服務貿易為主,其中規則、制度、標準等的輸出正在成為服務貿易的重中之重。實務領域應不斷加強對企業合規方面立法的理解,結合各行業的實際情況,推出可以領導全球企業在數據合規和網絡安全領域的標準。